霍邱县汲河航道工程养护项目(二次)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E341522001005104
收录时间:2026-09-08 14:08:38.777 UTC · 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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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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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汲河航道工程养护项目(二次)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6年7月21日发布的“霍邱县汲河航道工程养护项目(二次)(招标编号:E341522001005104)”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答疑澄清:
一、招标文件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1条 评标方法”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第一个信封评分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上述条件均一致的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第一个信封评分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上述条件均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17.2.1项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
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预付款担保。
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具体要求:①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预付款担保。
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具体要求:①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17.3.4款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
17.3.4 合同签订后提供抛泥区征用合同,设备进场且开工令下达后支付合同款(扣除暂列金额)10%的预付款(需提供符合要求的预付款担保,见数据表。中标人如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即转为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根据实际进度,按照经监理单位、业主代表审定的已完成工程合同价的70%按月支付进度款(完成总工程量的90%之前扣完预付款)。
17.3.4 合同签订后提供抛泥区征用合同,设备进场且开工令下达后支付合同款(扣除暂列金额)10%的预付款(需提供符合要求的预付款担保,见数据表。中标人如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即转为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根据实际进度,按照经监理单位、业主代表审定的已完成工程合同价的80%按月支付进度款(完成总工程量的90%之前扣完预付款)。
此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答疑澄清公告及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澄清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霍邱县地方海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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