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金安区2026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九标段澄清答疑文件
项目编号:E341502001005034
收录时间:2026-09-08 11:46:32.796 UTC · 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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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金安区2026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九标段澄清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金安区2026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九标段(招标编号:E341502001005034)”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下:
1、疑问一:招标文件51页关于信用评价问题:投标人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2-2025 年度信用评价中(公路主体工程)获得 AA 级得9 分,获得 A 级得 7 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9 分。若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无评价,则参照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无交通运输部综合评价结果的,其等级参照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综合评价结果或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的施工企业的不得分。本项目属于农村公路范畴进行招标的,请问我单位提供的是六安市农村公路信用评价AA,请问是否认可?
回复一:认可。
2、疑问二:本项目为农村公路项目,我单位获得2025年六安市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AA,请问是否认可?
回复二:认可。
3、疑问三:本项目为农村公路项目,请问我单位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2-2025年度获得的农村公路施工AA信用是否认可?请明示,谢谢。
回复三:认可。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中“9.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本工程质保金为合同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现修改为:“9.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本工程质保金为合同价的2%,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中“12.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向六安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现修改为:“12.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此澄清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澄清答疑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澄清答疑信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六安市金安区公路管理所
安徽省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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